車籍一開始都是跟著戶籍跑,
當你辦理戶籍遷移時請記得至少要辦理 車籍的"
地址變更"!!
應備證件 :
- 1、車主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。
2、公司應繳驗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,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;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
- 新領牌照登記書(即車籍原始資料;機車免附)。
- 車主印章(個人得簽名);行車執照正本。
- 有效之強制汽、機車責任保險保險證(有效期間須滿三十日以上)。
- 有設定動產擔保者,須附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。
- 繳清積欠的燃料費、牌照稅以及違規罰鍰,或攜帶結清之證明文件。
規費 :
若有換發新照時,汽車行照規費200元,拖車使用證規費 200元,機車行照規費150元。但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內者,應同時徵收二年一期之燃料費。
注意事項 :
- 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照遺失,可同時辦理補發。設定動產擔保者申請補發車籍原始資料,應有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。
- 若同時辦理補發汽車行照且逾行照上指定檢驗日者請先驗車,檢驗時請向本處或北區分處辦理,但大貨車、大客車等大型車輛則請至北區分處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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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洽詢電話:(02)27630155#301、302、303、305 |
若你找不到你的新領牌登記書, 也是可以
申請補發:
汽(機)車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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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 |
*親自、委託申辦:
1.填妥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申請書1式2份。
2. 個人:國民身分證(或軍人身分證、僑民居留證)正本;公司行號:應繳驗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 證明書,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。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、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
3.車主印章(個人得簽名)。
4.行車執照正本。
5.須先繳清積欠的燃料費、牌照稅以及違規罰款。(如車輛逾期檢驗,應先辦理車輛檢驗合格後,始得辦理)。
6.設定動產擔保者,請帶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。
*網路申辦:需有自然人憑證並成為公路監理會員,網址:
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wps/portal 。 |
處理時限 |
1.一般申請:1小時。
2.網路申辦(全程式):5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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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 |
臺北市監理處牌照管理科
電話 02-27630155轉300
傳真 27421816
臺北市監理處北區分處牌照股
電話 02-27630155轉729、7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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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 |
親自、委託申辦、郵寄、網路申辦(全程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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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方式 |
網路繳款:線上信用卡、線上活期帳戶
非網路繳款:臨櫃繳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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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1.補發牌照登記書規費15元。
2.行照遺失,可同時申請補發但只受理本處管轄之車輛〈若同時補發行車執照,應加附有效期限須滿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,但汽車如逾行照上指定檢驗日者,須俟檢驗合格後始可補發〉。
3.車輛若曾失竊而未辦理註銷牌照登記,補發登記書前請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驗車手續。
4.臺北市監理處地址:10561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
北區分處地址:11169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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